媒體:官員喜歡書法不是壞事,但放錯了地方則會很礙眼
錢桂林/長江網(wǎng)
2016-11-03 12:09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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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趙縣交通運輸局辦公樓一樓大廳陳列的屏風上,懸掛著該局局長蘇京周的書法作品。
近日,澎湃新聞接獲投訴稱,河北省趙縣交通運輸局辦公樓一樓大廳內(nèi),一幅由該局局長蘇京周書寫的巨幅書法格外顯眼。11月2日,趙縣交通局表示懸掛局長書法在“八項規(guī)定”實施之前,并無不妥,當天已經(jīng)撤掉。(11月2日 澎湃新聞)
如今,不少官員有喜歡書法的雅好,有的還頗有成就。官員喜歡書法,不是什么壞事,最起碼表明其有高雅的生活情趣,生活有一定的品味。
河北省趙縣交通運輸局辦公樓一樓大廳內(nèi),懸掛著一幅由該局局長蘇京周書寫的巨幅書法,盡管該書法是在“八項規(guī)定”實施之前懸掛的,但這樣還是有些不妥。首先,辦公樓大廳懸掛領導書法,有權力顯擺之嫌。我們有理由相信,該局喜歡書法的,恐怕不止局長一人,為何沒有懸掛副職甚至職工的書法作品呢?局長的書法作品懸掛在辦公樓大廳,沒用經(jīng)過局長的同意,誰敢亂掛?故而此舉難脫權力顯擺之嫌。其次,懸掛局長的書法作品,局長有無收取一定的潤筆費呢?倘若收取了,就有以權謀私之嫌。再者,懸掛局長的書法作品,容易形成幕后交易的心理暗示。交通運輸局是一個熱門單位,有求于局長的人一定不少,當他們看到局長有喜歡書法的雅好后,是否會送局長名家書法作品抑或高價購買局長的書法作品呢?
作為單位一把手,不可將個人興趣愛好隨便放大,尤其是不能放大到自己行使的公權范圍內(nèi)。書法是一種高雅的藝術,倘若將書法作品放錯了地方,則會很礙眼,讓人極不舒服。(原題為《局長的書法作品放錯了地方則會很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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