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廉政賬戶”,為啥這么多省份說撤就撤了?
撰文 | 孟亞旭 編輯 | 楊凡
日前,四川省紀委監(jiān)察廳下發(fā)通知,要求從7月15日起,全省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統(tǒng)一撤銷廉政賬戶,余額移交同級財政,上交國庫。
至于原因,四川省紀委黨風政風監(jiān)督室相關負責人是怎么說的:“廉政賬戶存在的問題日益顯現(xiàn)。撤銷廉政賬戶,就是要堵住少數(shù)心存僥幸的黨員領導干部規(guī)避紀律追究和法律制裁的漏洞”。
政知局(微信ID:bqzhengzhiju)了解到,廉政賬戶是地方紀委為幫助一些被動收禮的黨員干部處置那些無法退回和不便退回的禮金而設立的,最早設立的目的是為挽救瀕臨犯罪邊緣的黨員干部。
那么,旨在“挽救瀕臨犯罪邊緣的黨員干部”的廉政賬戶,為何會成為“干部規(guī)避紀律追究和法律制裁的漏洞”呢?
山西“廉政賬戶”14個月收1.7億
廉政賬戶是上世紀90年代末反腐敗高壓態(tài)勢下產生的一項特殊制度。
1999年,在江西一些地市和所屬縣區(qū),就曾在銀行建立“拒禮拒賄資金賬戶”。南昌市在設立該賬戶4個月后,就有23筆5.5萬余元入賬。
2000年春節(jié),浙江寧波在原市委書記許運鴻等多名官員因腐敗落馬后,設立“581”(諧音“我不要”)廉政賬戶。相比于江西,寧波的廉政賬戶擴大了受理范圍,可直接接受各種外幣、儲蓄卡、信用證和有價證券。結果,僅在2001年的前5個月,該賬戶收入就達到422萬元。
之后,廉政賬戶作為一種反腐倡廉新舉措被推廣至全國各地,江蘇、遼寧、深圳等多個省市的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先后在銀行開設了諸如“981”(諧音“就不要”)、“510”(諧音“我要廉”)、“5981”(諧音“我就不要”)等廉政賬戶。據檢察日報去年2月的不完全統(tǒng)計,“全國31個省區(qū)市中,共有12個省級紀委設立或者曾經設立過廉政賬戶”。
最近的例子是山西。2015年2月,山西在省財政廳設立廉政賬戶“禮金紅包上交專戶”和“貴重物品上交專庫”,代號“35581”(諧音“送我我不要”)。上個月,時任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做客中央紀委網站時還透露,截至今年4月,已有超過2萬人次主動向“紅包禮金專戶”退交錢款,超過了1.7億元。
地方紀委自創(chuàng)的反腐措施
政知局(微信ID:bqzhengzhiju)注意到,雖然廉政賬戶在各地開花,但中紀委至今都尚未制定針對廉政賬戶制度的相關文件。換句話說,它是各地自創(chuàng)的反腐措施。
一般情況下,黨員干部可到紀檢監(jiān)察機關指定銀行將賄金存入廉政賬戶,繳款后由銀行提供專用賬戶的“繳款回執(zhí)”。凡持有該賬戶“繳款回執(zhí)”的,可視作主動拒禮拒賄,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將不再追究收受人的相關責任。
2014年12月北京房山區(qū)紀委設了廉政賬戶,程序是:繳款人在辦理“廉政賬戶”繳款時,說明存入“廉政賬戶”,不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件,自愿說明款項來源和繳款理由,根據繳款人的意愿可用實名也可不記名(鼓勵用實名存入),由區(qū)紀委監(jiān)察局和指定銀行共同實行專屬保密管理。
廉政賬戶一般由當?shù)丶o委監(jiān)察局和銀行共同管理,賬戶只存入,不支取,存款項由紀委監(jiān)察局定期上交國庫。
成腐敗分子掩飾犯罪的擋箭牌
如此看來,廉政賬戶的設立對促進干部廉潔自律是有積極作用的,那文章開頭的四川紀委為何還要撤銷賬戶呢?不妨看看已經撤銷廉政賬戶的內蒙古是怎么說的。
2001年以來,內蒙古全區(qū)各級紀檢機關設立了廉政賬戶,但2013年此舉卻被終止。當?shù)匾笞?013年12月1日起,全區(qū)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有關部門、單位撤銷此前的“廉政賬戶”,代之以“實名制上繳違規(guī)收受資金專戶”。政知局(微信ID:bqzhengzhiju)總結了下當?shù)毓賳T所說的廉政賬戶缺點:
1.有干部收受賄賂后,在聽到“風聲”感覺“苗頭”不對時,搶在相關部門調查之前把“吞”下去的錢“吐”出來,往廉政賬戶里一塞了事;
2.腐敗分子收受多筆款項,只上繳部分款項,一旦哪方面問題暴露,就拿部分上繳款項的事實及憑證做“擋箭牌”,企圖蒙混過關。
比如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原副秘書長魏力生,曾先后收受他人款項49筆,共計現(xiàn)金327萬余元、購物卡31萬元、銀行現(xiàn)金卡0.8萬元、黃金1300克,但上繳到廉政賬戶的僅75萬余元。
中紀委曾內部發(fā)通知叫停
這些年來,撤銷廉政賬戶的省份也不只上文提到的內蒙古、四川兩省。
有媒體報道稱,早在2001年,中紀委、監(jiān)察部就在內部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不要設立“廉政賬號”。2004年,曾有中紀委領導專門就“退贓賬號”“廉政賬戶”作出“不要再搞”的批示。
一些地方就此摁下了“撤銷鍵”:2002年福建撤銷廉政賬戶,3年后,因當初看寧波搞得好便借鑒做法的黑龍江也讓廉政賬戶走入了歷史。從2001年到2005年,5年時間里黑龍江省、市(地)廉政賬戶共收到存款上千萬元。
更曲折的應該是甘肅,廉政賬戶經歷了“兩設兩撤”:第一次是在2001年6月至2003年8月,甘肅省首設廉政賬戶,不過兩年多僅收到40多萬元;此后的2004年7月,廉政賬戶再開,但這次不到一年就被撤銷,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對拒收不了的現(xiàn)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物品等要“直接上繳紀檢監(jiān)察機關”。
設還是不設?這是個問題
盡管如此,“廉政賬戶”并未徹底消失,在部分地方仍然被作為一種反腐敗的手段,相關的質疑聲也一直存在。
2014年年初,湖南省曾要求公職人員對因各種特殊原因未能拒收、難以退回的禮金禮品,可自行將現(xiàn)金實名交存相應的廉政賬戶,并取得相關憑證,開辟“廉政賬戶”通道后,2個月內岳陽的賬號內就存入了87.4萬元。
對于湖南的做法,江蘇的一位職員就在報紙上發(fā)文說“NO”。原因除前述提到腐敗分子快暴露時才上繳、或者收好幾筆款僅上繳部分款之外,還有一點——“法無授權”?!巴瑯邮窃谥袊?,有些省、市的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后將賄賂款存入廉政賬戶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而有些省、市的國家工作人員卻沒有這項‘福利’,這種適用法律不統(tǒng)一的現(xiàn)象與法治國家相矛盾。”
有法學教授也認為,就我國特定的情況來說,廉政賬戶的措施應該得到肯定,但是法律方面的依據目前看來還不充分,刑法上并沒有這樣的規(guī)定。原則上,任何措施、政策的實施都不應該逾越法律的界限,收受賄賂多長時間能夠主動退掉,只是反映態(tài)度好壞,不能說明犯罪事實不存在。
其實,通過上述各省的做法也不難看出,對于“廉政賬戶”這一制度,地方紀委自己也在“左右互搏”。到底要不要給所謂“被動受賄”的干部留出退贓通道,你們說呢?
資料 | 檢察日報、北京青年報、中國青年報、民主與法制時報、鳳凰網等
作者:頭條號 / 政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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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頭條號(今日頭條旗下創(chuàng)作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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